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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这一概念,基于“可行能力剥夺”的视角,以上海市若干区县农民工生存状况的实证研究为案例,专题考察了中国底层农民工在反抗过程中的生存行动。研究发现:农民工的生存困境导致了其可行能力不足,而可行能力不足反过来又加剧了其为摆脱生存困境而采取生存抗争的困难,故农民工生存行动的逻辑就是其可行能力的体现;农民工的个体行动和集体行动都受制于其自身的可行能力;农民工的生存行动具有一定的逻辑,一般是先求助于温和的方式并依托正式制度,当这些做法无效或者剥夺已经迫使他们不具备采用这些方式的可行能力时,才会采取激烈的方式。在现阶段,大部分底层农民工,其可行能力遭受到了严重的剥夺,即他们目前所采取的行动方式已经处在“别无选择”的崩溃边缘,已经到了国家必须运用制度安排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时候了。根据这些论述和分析,文章最后提出,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应该采取“对症下药”的社会政策来缓解和控制农民工的激烈抗争,当务之急要从扩展农民工的可行能力方面切实解决农民工的生存困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