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问题系发生在民事执行阶段,申请人基于法院的执行依据提出强制执行债权人的财产后,由于债权人的财产系与配偶一方共同共有而产生的一系列执行难问题。目前,基于共有财产执行的可行性及操作性,理论界和实务界在这个问题上基本形成一个共识:即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共有财产的一种,依据共有财产强制执行的可行性及法律依据,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实施强制执行。但是,鉴于夫妻共同财产本身的特殊性,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执行问题。比如,什么条件下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基于执行力主观范围扩张理论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把配偶一方追加为被执行人,以及应遵守怎样的追加条件、程序?执行过程中如何对被执行当事人进行救济?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及其合理解决,对解决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难具有重要意义。从民事强制执行的角度上看,法院执行依据的权威固然需要维护,债权人的债权也固然需要保护,但是债务人及其配偶的权益也需要保护。所以,在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衡量各方利益,公正及时地执行。本文基于这一视角,对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时产生的诸多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正文部分三万余字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对目前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所存在的问题分析。首先,提出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哪些问题,然后,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分别从法律规定、执法、被执行人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的类型化研究。笔者具体从两方面进行了论述,一方面是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类型化分析的必要性论述,另一方面是针对不同划分标准所进行的类型化分析。第三部分为对域外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制度的考察。具体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德国、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制度的考察和研究,二是在对德国、日本、韩国、台湾地区进行分别考察基础上的比较评述。第四部分为为完善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制度提出的立法与司法建议。这一部分在存在问题分析、以及借鉴域外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的程序构造及操作规程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应当从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确立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的特殊原则、规范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的具体程序、完善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的救济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