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基准利率是其他利率或金融资产价格的定价基础,一般国家中央银行亦会使用基准利率为调节手段,以此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基准利率对金融市场上来说具有广泛的参考性和应用性。我国现正推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市场化改革中的一个首要目标就是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我国金融市场目前存在两种利率体系并存的状态,一种是受管制的存款利率体系,另外一种是己完全市场化的回购利率体系,这样的双轨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改变双轨制带来的弊端就需要加速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构建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是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调控的客观要求。本文以基准利率建设为切入点,回顾西方四大经典利率决定理论,观察发达国家的一般基准利率选择惯例,着力研究我国基准利率Shibor的运行情况和应用价值,文章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和脉冲响应方法,分别从适用性、基础性、相关性三个方面验证Shibor的基准性,并将其与另外两种具有同质性、且市场性较强的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Chibor)和回购利率(Repo)进行比较分析。研究结果显示,期限在1个月内的Shibor利率是平稳的,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在基础性方面,隔夜Shibor与同期限的隔夜回购利率和同业拆借利率互为格兰杰原因,但同时,脉冲响应结果显示隔夜拆借利率的一个标准差冲击影响效力最为明显,Shibor次之;在相关性方面,Shibor及另外两种利率与本文所选的货币供应量M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三类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低于50%,表现出较弱的相关性;总体而言,Shibor作为基准利率的建设是有效的,基准属性表现的综合实力是可见的,但局部依然存在着部分欠缺。文章最终以推进我国基准利率建设为目标,借鉴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的运行状况,提出培育Shibor的政策和管理建议,以期Shibor能够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得到长足发展,并起到基准利率的积极作用,为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