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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和产业的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侵权事件呈现不断增多的趋势,但环境侵权具有高科技性、潜伏性、累积性等诸多特征,受害人通常难以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因而很难通过诉讼程序获得赔偿。为了弥补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缺陷,在日本、欧陆乃至英美等发达国家,各种降低因果关系证明标准的理论学说如证明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应运而生并在司法实践中得到确认,有些还被现行立法所采纳。因果关系推定已经成为环境侵权诉讼的一大特点。但我国对于因果关系推定的基础理论研究还较为薄弱,主要是介绍相关国家的理论。由于对于司法适用的研究不够深入,司法实践所积累的经验还不丰富,法院在环境侵权案件适用法律中较为保守,对于受害人的保护不够。因此对于因果关系推定司法适用的研究亟待加强。本文试图对因果关系推定的各种理论加以梳理,把握其基本内涵并通过司法适用的分析以期对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借鉴。
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了因果关系推定在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功能价值。通过因果关系在整个侵权损害赔偿归责体系中的地位入手分析因果关系推定对于侵权法内部体系的和谐以及兼顾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分析因果关系理论发展的趋势和特点过程中梳理出规律性。本部分还探讨了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推定的内涵,并通过其与相关概念过错推定以及举证责任倒置的比较来加以说明。通过阐述环境侵权诉讼中认定因果关系的极端困难性以及降低因果关系证明标准的可能性来论证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国外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推定的理论学说。本部分选取世界范围内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学说如盖然性说、疫学因果关系说、设备责任说等进行论述,分析其合理内核及其借鉴意义。
第三部分论述了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推定的司法适用。本部分通过对因果关系推定的适用条件,经过的步骤和环节以及证明标准并对其法律效力进行探讨。在对我国相关典型案例的分析中对司法适用中存在的事实及法律障碍加以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