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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最初源于《礼记·大学》,是《大学》修养论所列“八条目”之首。历代诸儒对“格物”做出了不同的理解和诠释,由此形成了中国哲学史上的格致之学。在此之中,南宋大儒朱熹《大学章句》的格物致知补传影响最为深远。朱熹广泛汲取了前儒格物解释的养分,将其融入到自己的理学体系,丰富并扩展了格物致知的理论内涵。
本文立足于产生朱子格致学说的理学系统背景,力图从“理一分殊”的视阈来把握和阐释朱子的格物论。最早由小程子明确提出的“理一分殊”概念,在延平传至朱子时,其内涵已经突破了人伦的藩篱,平添了形上学与宇宙论,乃至于方法论的意蕴。朱子将原先汉唐儒礼乐论下的格物概念,沿着“理一分殊”的理路进行了改造,用内在的共理取代了外在的规范。
格物作为穷理的手段,它是由实存之万殊逆推体证理一。在“理一分殊”的视阈中,首先,“理一分殊”为格物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性,即万殊虽共禀一理,但人却因气禀正通而具备格物的条件,即人能“格”,且这个“格”字大有深意,只有在“理一分殊”的源始统一性中方可讲通;万物禀受了相同的太极本性,因而可以在被“格”的过程中显现太极的存在,是所谓物有理。
其次,“理一分殊”限定了格物工夫的规模与次第。气化万物同源于太极,并同以太极为其内在本性。故格物“无拣择”,为学规模由是而定;万物虽同理,但气禀各异,理被遮蔽得或多或少,故而格物有缓急先后。从万殊上说,日渐积累才是格物的实用功处,分殊决定了格物的必要性;从一本上论,贯通在物格后终会发生,理一决定了贯通的可能性。
最后,“理一分殊”还规划着格物的目标和意义。格物最终还是要落实于人伦大用处,由性之发现处体认本心,于世间实存处寻求价值信仰,这样便与“理一分殊”的初始意义契合起来。物格知至之后,修养主体也真正完成了自我道德本性的觉醒。从现实义上说,朱子格物的结果与大学本义相差无几,最终仍然是各得其止,即分殊处求得理一后,仍需回归现实儒家伦理名分;从超越义上讲,儒家实理之万殊格得之后体认的理一必然是仁体(太极),从而与佛教之理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