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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医生等专业行业,由于其工作性质,相较与其他行业来说职业风险比较高。律师在接受委托人委托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稍有失误就可能会给委托人或是其他第三人造成十分严重的损失、损害,因而面临高额的赔偿责任。同时,自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各行各业都蓬勃发展,律师行业也不例外,队伍不断扩大,业务种类不断更新。但实际上,随着我国法律服务稳步进军国际领域,不断新生诸多新型法律关系,法律服务的种类也因此层出不穷。又正因为这些新型的法律关系法律服务尚无先例可循,承办这类业务的律师及其执业律所承担的潜在赔偿责任程度也越来越高。为了更好的转嫁风险,律师执业风险分担俨然成为广大律师、律所、律协应当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深入研究律师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并通过借鉴境外各国家及地区成功的立法实践,为我国律师责任保险制度发展的尽一份绵薄之力。第一章从保险法理论角度,引入我国的律师责任保险制度。通过对律师责任保险的定义、性质、种类、特征等基本理论分析,使读者对律师责任保险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第二章通过数据和表格,直观的将我国律师责任保险的实施背景和实施格局展示出来,为下文论述我国律师责任保险的不足与完善做铺垫。第三章就我国律师责任保险的不足展开讨论,文章有针对性的指出,我国现行律师责任保险制度最大的问题有两点:其一是没有形成完善的立法体系,其二就是如今全国范围内形成的由省级律协统保的趋势并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律师制度的实情,并深入分析了不适合的原因。最后一章就以上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法是对比境外优秀立法实践,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方法。例如,我国应当施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市场化运行,废除过时的法律,建立健全律师责任保险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