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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WTO后中国金融业面临机遇和挑战,2007年中国金融业将完全对外开放,受着政府高度保护的金融业再也无法把改革置之身外。面对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和金融集团的激烈竞争,中国金融业正积极应变,中国金融业的业务模式和监管模式如何适应开放后的金融市场,今后的改革之路应该怎么走?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到底哪一个更适合我国?在混业经营下有什么特殊的金融风险?如何防范风险,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 本论文研究主题为“对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的法律思考”。在介绍国外关于走向金融混业经营的有关经验和法律手段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金融混业的环境、金融混业面临的风险以及防范和监管金融风险的法律手段等,对照我国实际,就进行金融混业经营,有效监管金融风险的有关策略与措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本文的主要内容简要介绍如下: 第一部分主要研究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的理论基础,指出在当今世界金融混业的大趋势下,中国金融已经处于金融混业萌芽阶段,通过深入分析金融分业模式与混业模式的利与弊,指出特定的环境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金融经营策略与监管策略,而中国金融走混业经营之路是必然的;第二部分借鉴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金融改革的经验,指出混分结合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现实选择;并探索性地提出了“纺锤形”金融控股公司的构想;第三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对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代表的金融混业经营模式的特殊风险进行了着重分析,探讨了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