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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构建区域金融中心已经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捷径之一。因此,国内各地政府都纷纷提出了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规划,从建设模式上看,我国大部分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都是政府推动型,山东区域金融中心也不例外。山东政府在《山东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的规划纲要》中,提出政府应继续扶持金融业的发展,加强济南和青岛两个优势互补,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协调推动全省金融业快速发展。目前从政府作用角度对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研究不多,因此,论文以山东为例,结合济南、青岛两市的实际情况,试图运用“轮式推动模型”对包括政府政策作用力在内的影响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因素进行了具体分析,对如何发挥政府作用建设山东区域金融中心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政策建议。论文共分五章对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中政府作用进行研究:第一章和第二章主要分析了金融中心和政府作用的相关理论,包括金融中心的内涵和理论基础、形成条件、建设模式、政府发挥的作用及效应;第三章通过对比我国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几种模式,总结借鉴政府在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中的作用;第四章对山东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现状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第五章通过经验借鉴,并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对济南-青岛双核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中政府发挥作用提出了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