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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研究历时弥久,从传统利率渠道,经过资产价格渠道和信贷渠道,发展到资产负债表渠道。然而,这些传导渠道理论始终未将金融机构对于风险的态度变化纳入政策考虑范围。与此相对应,货币政策的目标并未涵盖金融稳定。2001年互联网泡沫破灭后,以传统货币政策目标为指导,西方国家大多通过下调利率来抵御经济的衰退,部分发达国家甚至将利率长期保持在均衡利率以下,并向金融系统中注入前所未有的流动性。他们认为轻微的通货膨胀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不会危及金融稳定。但是2007-2009年始发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彻底改变了人们对于宽松货币政策的认识。宽松的货币政策通过改变银行对风险的容忍度和感知程度,降低对于风险的定价,放松借款者融资的价格条款,从而影响银行整体风险水平。这样一个连接货币政策、金融稳定以及宏观经济的机制,被称为“风险承担渠道”。 在经济转轨时期,我国采取了金融约束政策以促进经济增长,货币环境相对宽松。与国外相比,我国存在银行抵押贷款占比过高、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货币政策对于数量型工具的依赖以及商业银行对于政府救助存在普遍预期的特征,这些银行业和货币政策调控体系的典型特征导致我国商业银行更易受到风险承担渠道的影响。风险承担渠道效应依赖于制度变迁和市场结构,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竞争形式和强度的变化首当其冲。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利率市场化的目标后,利率市场化进程稳步推进,贷款市场和存款市场上的利率管制逐渐松动。2013年7月20日,中央银行放开了对于贷款利率下限的管制,贷款利率市场化率先实现,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的管制成为利率市场化的关键一环。中央银行在连续扩大存款利率上限浮动区间后,2015年10月24日彻底放开了对于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利率市场化改革全部完成。与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相对应,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形式由规模和机构扩张逐渐过渡到价格竞争。本文旨在验证风险承担渠道在我国的存在性,探讨商业银行价格竞争与其风险行为的复杂关系,提高监管当局在当前货币政策和新竞争性环境下对于金融稳定的认知,并为货币政策的制定以及银行监管提供经验支持。 本文首先梳理了国内外关于风险承担渠道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系统阐释了风险承担渠道的四个子机制,通过对国内银行业和货币政策调控体系典型特征的分析,发现风险承担渠道可能作用于银行风险承担的具体路径。在此基础上,本文运用16家上市银行2002-2014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建立了动态模型并使用一阶差分 GMM方法对货币政策与银行风险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验证风险承担渠道及其子机制。为了准确判断竞争形式、衡量竞争强度,本文对利率市场化的流程进行了梳理,并使用超越对数成本方法对价格竞争程度进行测度。采用门限面板模型并使用自举抽样法,验证价格竞争程度对于风险承担渠道的门限效应。 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首先,现金流和估值机制、追逐收益机制均存在,宽松的货币政策会加剧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其次,价格竞争能够有效减弱风险承担渠道对于商业银行的影响。最后,价格竞争对于风险承担渠道不存在门限效应,我国银行间价格竞争程度有待加强。根据研究结论,可以得到以下政策启示:首先,货币政策应兼顾金融稳定的目标。其次,提升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水平和内部治理水平。最后,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促进银行业的良性价格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