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世界城市人口呈急剧增长之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为城市社会治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学习型城市建设作为实现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基石,承担着城市治理的社会功能,必然成为城市发展的战略优先选择。2014年七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了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推动了多个城市将创建学习型城市列入城市发展规划,对更具价值的学习型城市建设经验和做法也提出要求。学习型城市建设要考虑到落实社会治理功能,谋求城市可持续发展,才真正具有长远意义。本文以社会治理理论为指导,建立研究与分析框架,选择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褒奖的中国北京市、芬兰埃斯波市(Espoo)、韩国南杨州市(Namyangju)以及澳大利亚梅尔顿市(Melton)四座学习型城市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案例研究法、跨个案比较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主要对这四座学习型城市行动实践的共性和个性进行探讨和分析,力求总结出它们的优秀经验,为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重要行动启示。论文首先对本研究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做了简要介绍,重点对学习型城市和社会治理理论的相关研究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国内外文献综述,进而探索社会治理理论与学习型城市建设之间存在的研究契合点,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路线,并畅想出可能达到的创新之处。其次,论文介绍了学习型城市的三个发展阶段,界定并总结出“学习型城市”以及社会治理理论的核心概念——“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内涵和特征,以“多中心治理理论”框架为导引,搭建出了基于社会治理理论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分析框架,即从建设目标、参与主体、创建方式和建设过程四个角度进行分析。此部分作为论文的理论基础,决定了后续研究的基本方向和分析维度。再次,鉴于世界不同区域学习型城市建设优秀经验的差异性,为了探知城市多元主体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有效做法,论文从微观层面出发,选取了北京市、埃斯波市、南杨州市、梅尔顿市四座学习型城市作为研究案例,从建设目标、参与主体、创建方式和建设过程四个维度分别进行详细地对比分析,阐释了社会治理视阈下各国学习型城市建设实践的共性和个性。然后,结合我国国情特点,通过对前文这四个学习型城市建设实践共性和个性的思考,得出我国学习型城市选择理念、发展目标、关注对象、创建方式、建设过程等方面的重要行动启示:学习型城市发展取向应是可持续发展;学习型城市责任主体应谋求政府主导下的多方协作;学习型城市建设方式应包括多种渠道和途径,更好地保障建设工作的有效运行;学习型城市建设过程需努力实现各环节的有机衔接与高度配合;学习型城市选择理念应是个人需求和社会需求的共同体现;学习型城市覆盖群体应是各类人群;学习型城市建设总纲应是推进终身教育与学习法制化建设;学习型城市效果评估需要注重信息监测数据的全面性和真实性。最后,论文对本研究进行了较为深刻的反思与总结,针对后续性研究提出个人展望,包括本论文研究的不足之处以及后续可以深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