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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浙江省浦江县郑宅镇郑氏家族的活动、国家对家族文化的保护和征用、地方政府以家族文化为资源进行旅游开发的考查,回答一个家族的记忆是在何种际遇之下如何从私有进入公共文化系统的问题。
文章围绕家族、国家和地方政府三个社会行动的主体来组织材料,他们的行动共同指向一个对象,即郑氏家族的过去。郑氏家族的过去特指浙江省浦江县郑氏家族在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至明天顺三年(1459年)间的历史。在描述和解释三个主体的社会行动之前,先通过描述祭祀仪式、同宗联谊和续修家谱等家族活动,来论证家族共同体的真实存在。在这样的由单姓村落组成的共同体中,地方精英是家族共同利益的代表。构成郑氏家族成员文化记忆的家族的过去被国家和地方政府选择性地征用为公共文化。
文章使用的个案材料是基于2009年7至8月为期一个月的田野调查,通过访谈、观察和文献等方法获得。其中,访谈对象有村民、地方精英代表、政府工作人员和旅游经营者等;收集到的文献包括历史文献、宗族活动的记录和政府的官方文件等。文章在四个层次上进行书写:首先,对研究者所闻所见予以描述,力求使读者跟随研究者获得现场感;其次,记述见闻背后的历史和发生机制;再次,分析行为背后的多元力量的存在及其互动;第四,运用学术概念进行阐释。
家族的过去通过一定的仪式、建筑、图片、文字等形式来表达,与当下的体验联系起来。家族的共同记忆构成文化系统,家族共同体成员在此基础上进行沟通,发展知识和态度。家族的过去对于家族共同体是记忆,在特定的际遇之下,成为公共文化;成为公共文化的家族的过去,反过来加强了家族共同体的认同。这是多元社会力量互动和共谋的复杂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