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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暴力袭警"事件不断发生,对社会影响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如何有效遏制暴力袭警行为,有效保障警察执法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暴力袭警行为不仅事关警察的执法权益,更说明法律权威正受到严重挑战。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其在刑法第277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5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一条款的出现,标志着对妨害、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进行规范和打击的法律基本形成,预示着大部分暴力抗法行为都将能够受到刑罚的打击。但是,该条在具体的刑罚适用上仍然存在较大困难,首先是人民警察的范围确定问题,其次是暴力行为、职务行为的合法性理解及认定上没有统一的标准。本文的目的是解决妨害公务罪中暴力袭警行为的认定,解决该法条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难题,并在参考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让法律真正起到惩治犯罪的作用。本文从目前袭警事件出发,总结现状、分析其特点和危害,并通过裁判文书库相关案例的数据分析,对妨害公务罪中暴力袭警行为进行了研究。本文第一章对我国暴力袭警基本问题进行概述,从暴力袭警行为的概念、特点、危害及法律规范四层次进行阐释,重点剖析暴力袭警行为对我国法律、行政管理及人民警察造成的危害,同时着眼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以暴力袭警行为为切入点,梳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刑法、行政法及其他法律出发,探讨法律体系对暴力袭警行为的综合规范,并从因暴力袭击致伤致残人民警察的事后民事救济相对薄弱角度,对应该加强对袭警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作证。第二章从暴力袭警型妨害公务罪立法问题切入,探讨其法律适用中认定暴力袭警行为构罪的困惑,从犯罪客体、职务行为、暴力程度三个方面,辨析法律认定的疑难点。本文第三章对域外相关立法及实践经验进行介绍,并将其与我国现行暴力袭警法律制度的差异进行对比。第四章在总结前文的基础上,根据本文第二章提出的问题,结合域外的立法及实践经验,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从短期,长期两个角度提出了较为实际的完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