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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行政区划是地方的一种行政制度,它是国家政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权力再分配的一种存在形式,它伴随国家产生而产生,同时也因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调整。省制作为我国当前最基本的行政区划建制形式,其设置是否科学,是否合理,极大地影响着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影响着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处理,直接关系到中央与地方是否能够和谐发展,关系到人们生活安定,国家政权的巩固等等。这就需要充分考虑具体实际情况而对省级行政区划做出相应的调整。省制最早记载于西汉时期,而真正出现于元朝,迄今为止已经有700多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一直还是沿用晚清民国时期的省制,虽然根据新中国的实际情况做出了一些适应性的调整,但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不断完善,当前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划存在不少问题却是不争的事实。从地理政治学来看,幅员、层级、边界和行政中心是行政区划最主要的四大要素,本文主要选取这四个要素做为研究内容。论文首先阐述了研究省级行政区划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其次,论述了行政区划的相关理论,并进一步阐述了国家对地方管理维度下的行政区划与国家权力关系,以此做为理论逻辑起点,为下文展开对省级行政幅员、层级、边界和行政中心的探讨做理论铺垫。再次,围绕中央对地方有效管理的维度而对省级行政幅员、层级、边界和行政中心分别展开论述和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而阐析了省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以及挑战和反思。我国省级行政区划调整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工程,它受经济、文化、政治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国家权力对省级行政区划的调整与变动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本文认为从国家权力维度下对省级行政区划的进一步研究很有必要,即通过省级行政幅员、层级、边界和行政中心这四个要素探析其省级行政区划的合理性,以此加强国家对地方的有效管理,以至达成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