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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综合国力和经济水平的发展举世瞩目,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高,目前我国已进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的建设更是我们发展的战略目标。而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不仅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公平性和优越性的体现,更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要求。经过建国后几十年的不断发展,我国已在城市建立了基本覆盖城市居民的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而社会保障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农村社会保障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各种原因,农村社会保障一直都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甚至有很多保障项目将农村人口排除在外,导致了我国农村居民的养老、医疗问题无法解决,无法享有公民应平等享有的生存权等基本权利。因此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政治稳定的重要保证。本文在分析了马克思社会保障理论、德国新历史学派社会保障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凯恩斯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论等各种社会保障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历史和现状都有了更为深刻了解,并以时间为主线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历史发展分为初创时期、曲折发展时期、改革与发展时期以及完善和发展时期四个阶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现状。之后,在历史分析和经验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从保障范畴、制度建设、资金筹措以及监督管理等不同方面提出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经过深入剖析之后,总结归纳出引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诸如二元化经济结构、法制建设滞后、资金筹措困难、农民参保意识不足以及各种思想偏差等原因。最后,在前半部分的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重点从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政府职能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些对策以及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