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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财产关系为纽带将村社成员联结起来,兼具政治性与经济性职能。随着城镇化的到来,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边界发生了一些转变,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现代农村,由于特殊的地理区位、资产结构和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性,已经完全不同于传统的以农业为主的农村地区。在城镇化背景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它们是“村改居”工程的直属区域。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变,越来越多的迁入人员让农村原居民找不到归属感。由于这部分农村的土地传统用途基本已在征地环节停止,涉及到的集体资产重点是指非资源性资产,也就是指被用于经营的资产,往往与纯农村地区存在明显的差异。一般村级资产在改制的过程中是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只做确权登记。“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农村与纯农业地区的农村,都有股份合作制的意愿,相比较而言,纯农村地区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农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有股份化的要求,但不强烈;“村改居”进程中的农村集体资产的基数往往很大,直接牵扯集体资产的整合、重构,关系农民更多的切身利益,村民对集体经济组织的依赖程度更高,这部分的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改制形式和差异性问题值得商榷,因而对“村改居”进程中的集体资产管理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显得尤为必要。 本文通过课题组对广东和山东两省实地调研与问卷调查,揭示了“村改居”进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在产权主体、组织制度、集体资产的股份化改造、征地留用中发生的变化与问题,通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位、与基层政权治理关系等问题的分析,为城镇化背景下集体资产管理的改革提供新的的探索。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绪论,介绍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第二章对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介绍和阐述,厘清“村改居”背景下的集体经济和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第三章梳理了我国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发展沿革与现状;第四章通过实地调研和问卷分析,对比、提炼了广东省和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异同;第五章分析国内目前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难点;第六章从产权制度、基层组织管理关系等方面,探讨进一步改革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