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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在中国市场化导向的改革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民营经济的兴起,包括其合法性地位的确立和制度环境的改善,本身需要科学的理论解释。本文旨在通过历史分析和制度比较,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及其制度环境演变作出合乎历史逻辑的解释,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进行科学研判,提出可行对策。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制度变迁理论为工具,围绕“合法性”和“制度环境”两个核心概念,沿着民营经济“合法性地位的确立”和“制度环境的改善”两条历史主线,仔细比较不同历史阶段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历史背景、制度政策、发展成效等,探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揭示民营经济制度环境变迁的动力、机制和路径,以及改革家、地方政府等在制度创新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本文得出三个重要结论:(一)在影响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众多因素中,制度环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影响制度环境的关键因素又是民营经济的合法性地位。民营经济的合法性地位,即包括在正式的法律文本中的合法性表述,也包括由中共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构成的意识形态中的合法性地位。在转轨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民营经济在意识形态上的合法性比法律文本上的合法性更为重要。(二)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历史表明,民营经济制度环境变迁沿着特定的机制进行,即“社会压力—民营经济贡献—意识形态突破—法律地位上升—制度环境改善”。每一次民营经济制度环境的大规模改善,都以中共党和政府在意识形态上的突破和法律对民营经济的肯定为前提,而中共党和政府在意识形态上取得突破并在法律上予以追认,均因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存在政府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而民营企业在其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因此,民营企业不可替代的社会贡献是其合法性的重要基础。(三)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面临不同的压力甚至危机,民营经济面对不同的历史任务,需要不断优化的制度环境给予支撑,而前提又是在意识形态方面有新的突破,在法律法规上予以明确,在实际运行中贯彻落实。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民营经济的新任务是担当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主力军。这就需要民营经济的制度环境更加宽松,更加体现市场经济“以人为本、规则透明、起点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所有这些又需要在意识形态和宪法法律上有新的突破。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研究视角的创新、分析单元的创新、理论模型的创新、历史阶段划分的创新。特别是提出中国民营经济制度环境变迁的“社会压力及贡献—合法性增强—制度环境改善”理论模型,并基于该模型对当前中国民营经济的制度环境进行剖析,涉及到产权保护制度、融资制度、市场准入制度、财税制度、社会服务体系以及道德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等;最后提出国际金融危机后,为了发挥民营经济在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国家需要作出重大战略调整和顶层设计,以及相配套的各项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