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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家庭法律制度经过漫长的发展,到隋唐时期终于成熟和完备,以唐律为核心,令、格、式并存的法律体系涵盖了唐代家庭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其中继承制度也日臻完善。
唐代继承制度分为两部分,一是身份继承,二是财产继承,就其实质而言,前者是政治利益和荣誉的转移,后者是经济权利的转移,就转移的方式看,前者不可以分割,后者则可以分割。唐代的身份继承包括宗祧继承、爵位继承,是相当重要的一个部分;唐代的财产继承可分为两类: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在继承的过程中也会有若干纠纷的发生。
本文主要围绕唐代的身份继承、财产继承二元继承制加一探讨,具体对身份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承纠纷的发生及其解决方式等方面展开论述,其中,也涉及到唐代的立嗣继产、户绝财产的处理、养子女以及非婚生子女继承等问题的研究,并剖析社会原因。
本论文全文分为导论、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由下面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阐述了唐代的身份继承制度。唐人的身份地位主要表现为家内的身份地位和在国家政治结构中的身份地位。前者通过立嫡而延续,后者可通过王朝的封爵和食封得以世袭。与此相应,形成了与身份地位继承相关的祭祀、封爵与食封继承。
第二部分阐述了唐代财产的法定继承制度。首先通过引用大量史料,引证出唐代法定继承的特点;其次阐述了唐代法律对非婚生子、养子、奸生子的财产继承权的具体规定;另外,对唐代的户绝财产的继承、死商遗产的继承以及代位继承等的法律规定加以论证。
第三部分阐述了唐代的遗嘱继承制度。首先阐述了唐代遗嘱继承制度的概况,指出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比,基本旨趣是一样的,都是要对被继承人的财产做出处分,但相对说来,遗嘱继承由于是出于被继承人自己的安排,因此,在财产的处分上也就更加自由;其次以敦煌文书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论证,更加具体地展现唐代遗嘱继承的面貌。
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发现:
(一)诸子均分的析产原则被唐代法律定为强制性制度,成为中国继承制度有别与日本和西方国家继承制度的重要特征,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从唐代的继承制度可以发现血缘关系是取得所有权的依据,唐代的继承分财产继承和身份继承,而继承的一般规则按血缘确定。研究唐代的继承制度与血缘的关系,对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创新中华法系,是有所裨益的。
(三)从唐代的继承制度可以发现身份继承实行的是嫡长制。嫡长子继承制对于唐代君主专制政体的具体运行方式具有无比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