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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所有的企业都希望能够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但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只把一味地追逐最多的经济利润和收益作为目标是万万不可的。这不仅不符合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要求,同时也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因此,现代企业部分出于自愿部分出于应规需要担负起应尽的各种社会义务。各市场参与者也表现出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情况的信息诉求。那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发布相关信息和企业价值之间是只能二者取一,还是能够相互促进?企业肩负起应尽的社会职责、发布社会责任执行情况是能够促进其价值的提升,还是会对企业价值造成损害?反过来,企业价值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及其信息披露又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企业价值越高,其履行的社会责任就越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就越好吗?本文试图通过研究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同其价值之间的相互作用,来对两者关系进行探索。 国内学者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研究,大多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前因后果两方面入手,即企业出于什么样的动机会将社会责任信息公之于众,以及社会责任信息的发布会产生什么样的效应。研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关系的文献虽不鲜见,但是对于二者相互关系的研究目前还不多,因此,研究二者关系可以对这方面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另外,企业社会责任这一命题也是一个与现实联系紧密的话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关乎每个人的生存发展,比如就业问题、环境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而企业价值则是企业能力的一种体现,研究二者关系,可以为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出各个层面的依据,使企业主动承担其应负的社会责任,通过进行社会责任活动、公布社会责任信息提升企业价值,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本文的研究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第一部分为绪论,基于目前的背景,阐述了论文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以及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等,同时对论文的内容作了大体的介绍,展示了论文的研究框架,说明了论文写作中运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工具等。第二部分呈现了文章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同时梳理了相关文献。理论基础方面,以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合法性理论以及社会责任理论作为理论铺垫,阐述了论文写作的理论依据。文献综述部分,先是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文献进行了归纳梳理,从内容界定、披露动因和披露效应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而后对国内外学者发表的有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影响作用的文献进行了总结和评述。第三部分,从理论层面剖析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企业价值之间的相互关系,首先对社会责任的定义、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方式等概念进行了阐明,梳理了我国关于社会责任方面的制度背景演进,接着对企业价值的含义和评估方法进行了介绍,最后剖析了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以及反过来,企业价值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两个方面。第四部分,是本文的实证研究过程,选取2009-2014年A股中发布了单独的社会责任报告、并且经过润灵环球打分评级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样本进行了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而后通过联立方程模型对二者的相互关系进行实证检验,接着又在区分所有权性质和股权集中度的情况下研究了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最后一部分是结论及建议。首先对文章从实证分析中得出的结论进行了梳理总结,针对相关结论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之后提出了文章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研究中能进一步改进之处。 本文通过实证考察二者的关系,得出以下几点:(1)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企业价值存在互动作用,具体说来,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能够促进企业价值的提升,这种促进作用不仅表现在当期,而且表现在前期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也能对当期企业价值产生正向影响,同时,滞后一期的影响要大于当期以及滞后两期。反过来,企业价值也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作用,当期以及滞后一期企业价值对当期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滞后两期企业价值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作用不显著;(2)在不同所有权属性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的促进效果在非国有企业表现的更加明显,而反过来,企业价值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在国企更为显著;(3)在区分股权集中度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在不同股权集中度下呈现出差异性,股权集中度越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对企业价值的正向促进作用越显著。反过来,企业价值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在不同股权集中度下并未表现出显著的差异性;(4)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能够使市场更加认同企业的价值,另一方面,企业价值的提升也会带动企业进行更高水平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二者之间能够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关系。 根据本文研究得到的结果,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首先对于企业来讲,应当充分建立社会责任观念,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去发挥其在社会中应有的作用。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应只看到眼前的蝇头小利,而应将目光放长远些,给予社会责任应有的关注,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把社会职责视为企业长远发展策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进行披露,而不是仅仅为了迎合相关的监管要求。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角度来讲,应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将其上升至法律的层面和高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及信息披露做出尽可能全面、完善的规定,弥补目前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不足和漏洞。同时也应出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及评级方法,政府及相关部门,比如,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应相互沟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合力制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和评级方法,形成一套与现实状况相匹配、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标准和方法,通过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进行评级,并统一相关评级准则,从而增强各企业同一时期相关披露信息之间的横向可比性以及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纵向可比性,使公众能够对企业价值作出更加合乎实际的判断。 论文可能的贡献有下面这两点:(1)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企业价值这两者的关系和影响进行了扩展,过去学术界的探讨多集中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企业价值这一单向关系上,笔者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分析研究了二者之间的双向关系,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会影响企业价值,同时反过来,企业价值也会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从这两个方面进行研究,有利于更加全面地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2)实证分析的结论证实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能够对企业价值形成促进提升作用,这可以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以及进行更高质量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提供依据,使企业能够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去承担社会责任、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根据研究结论提出的相关建议,能够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行为的规范与促进提供一定的参考性。 论文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从文章的理论基础来看,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融合了众多不同学科的内容,而不是仅仅局限在经管类领域,而本人受所学专业限制,只是从单一视角去探索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企业价值的关系,会存在局限性,使得文章在理论方面不够扎实。(2)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只是企业单方面的对其社会责任承担情况进行描述,可能存在误导信息使用者的情况,而本文基于市场有效性理论,认为其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同时,企业价值的概念较为抽象,其衡量指标也有待商榷,因此,可能会导致论文的结果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这也是实证研究的弊端之一。(3)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企业价值之间相互关系的实现路径还受到诸多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例如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异、地域因素等,本文在实证部分的控制变量大多来自于前人的研究,有可能不能全面反映影响二者关系的各方面因素,会对最终的结果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