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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授予必然伴随责任的规定,政府责任是政府合法存在的题中之义。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政府责任已经为世界各国政府普遍接受,并且与各国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发展相结合,衍生出与其国情契合的政府责任体系,有效的维护了政府的合法存续和推动了国家的发展。在我国,建设一个人人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的全面小康社会是国家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建立与之相谐的政府责任体系显得十分重要。正是这种重要性为本研究提供了基础和动力。什么是政府责任?政府有什么样的责任?这是个永恒发展的命题,其理论研究可谓林林总总、丰富多彩;然而,从诸如权力、责任、义务等元概念的字源探析着手,通过韦伯所推崇的“片面的深刻”来一窥政府责任及责任体系之本,却是本研究选择的研究路径。 本研究虽是一项基础理论研究,却有很强的现实关照性。论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把视角放在当代中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背景下研究政府责任体系。本文始终以回应现实问题为宗旨,围绕什么是政府责任、什么是政府责任体系、当代政府责任体系的构成和特性等一系列问题展开,力求梳理出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中国政府责任体系,并探讨其特性。 论文由绪论和正文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共分四章。 绪论部分阐明了政府责任问题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介绍了国内外有关政府责任研究的现状并做简要评述。同时,对本研究的框架和研究方法做了阐述。正文第一部分从西方社会学界伟大思想家的理论中选取了对本研究有启示作用的理论,搭建本文的理论平台,并对责任、责任意识、责任理念、责任运行等相关概念进行厘清;第二部分建立了本研究的理论平台,并从政府责任的语义分析入手,深入讨论了政府责任的主体与客体以及西方国家和我国法律体系中对政府责任的规定;第三部分则从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等五大学科对政府责任体系的不同规定比较分析中得出了有益启示;第四部分通过对全面小康社会思想渊源、内涵、指标等的分析,提出本研究所得出的政府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