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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同时产能过剩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在传统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研究产能过剩的形成原因,找到对应的解决方法,对于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太阳能具有清洁、无污染和用之不竭的特点,在当前资源日益枯竭和环境污染愈发严重的背景下,光伏产业成为未来产业发展的选择,受到各个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微观经济学指出市场因垄断、外部性以及信息不对称等缺陷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干预经济,弥补市场失灵,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目标。根据成本—收益原则,政府干预也存在边界,如果政府干预适当,能够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让经济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状态。但是考虑到我国的实际国情,由于地方政府的"法团化"趋势、土地产权模糊、软预算约束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地方政府在干预经济过程中往往会忽视成本—收益原则而超出政府干预边界,导致政府干预失灵。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光伏产业,我国政府曾出台过许多政策措施来支持它的发展。不可否认,在光伏产业发展初期,政府干预对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随着光伏产业的深入发展,很多地方政府忽略了产品的市场需求,依然大力上马光伏项目,造成光伏产业的过度投资,产品供给远远超出市场需求,导致光伏产业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本文从政府补贴、土地成本价格的扭曲以及金融支持水平三个方面探讨了我国政府干预对光伏产业产能过剩的影响情况,并将光伏产业分为上、中、下三个环节,运用生产函数法来测度各个生产环节以及产业整体的产能利用率,并实证研究了政府干预对光伏产业产能过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在干预光伏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越界现象,导致政府干预失灵,加剧了光伏产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因此,本文认为政府应该通过完善官员绩效考核制度、加快要素市场改革、加强金融预算约束、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改善行业创新环境五个方面来改善我国光伏产业的产能过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