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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城市化水平和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电梯作为住宅楼、写字楼等楼宇内的垂直运输工具,已经像其他常用交通工具一样,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且越来越被人们关注和重视。广州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之一,电梯数量在经过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长后,现已达8万部以上,且年增长率仍超过10%。同其他交通工具一样,电梯,尤其是商住用电梯,在给人们节省时间和体力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 2009年8月12日,越秀区精都大厦一名5岁男童因顽皮用手扒开五楼货梯门导致不慎从电梯井道摔下致死;2011年8月8日,花都区金湖大酒店的电梯突然从八楼直坠一楼,导致3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2011年10月5日下午,广州塔高速电梯于虚拟楼层62层急停导致梯内乘客被困约1小时等。诚然,就发生几率而言,上述事故并无普遍意义,相反的是,通过有效的安全监察,在电梯保有量增幅连年居高不下的形势下,广州万台电梯事故率却在稳步下降,据广州市电梯监管所对应政府主要监管部门: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数据显示,广州市2010年发生电梯事故仅1起(不包括电梯故障)。但不可否认的是,广州民众经媒体放大效应后,对商住用电梯事故的容忍率极低,远低于对一般交通事故的容忍率,而后者的致死率显而易见较电梯而言高的多。政府监管部门在目前的监管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却也承担不少骂名,以上论述带出以下问题: 1.当电梯出厂安装完毕进入使用环节后,政府部门的监管现状是如何的?而在电梯的使用过程中涉及到哪些利益方? 2.电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这其中是否涉及到人为因素?进一步说,是否存在政府监管不力的因素? 3.如何避免政府部门一旦遇及电梯事故就陷入危机管理的情境?能否设计一个相对更为科学合理的政府监管模式? 接上所言,商住用电梯既是交通工具,又是特种设备,在对其安全运营的监管上,政府陷入了自身设计的圈套中,一方面是政府手伸过长却有心无力,另一方面是民众对电梯安全的殷切期盼,导致现状就是几乎每一起电梯事故都可以演变为公共危机处理。我国政府过去长期扮演一个无所不包的“全能政府”角色,使民众一边对其大包大揽的方式表示厌恶,同时在潜意识内又认为政府就应该大包大揽,行政手段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具体到商住用电梯使用安全这一领域,如今的监管方式对长期稳定保持电梯运行安全可以说是难以为继,那么是否存在更好的监管模式,能否找出多方共赢的监管模式,本文从政策层面、经济层面两个角度来提出了一些探索与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