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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发展普惠金融”列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近两年后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又明确提出我国已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发展普惠金融,而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是实现该规划的必要保障。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正式下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普惠金融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新时期,而村镇银行作为农村地区实现国家普惠金融战略的重要金融机构载体,能否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不仅关系到中国新一轮农村金融增量改革能否成功,也关系到中国长期的三农、小微融资难题能否解决,更关系到实现全面小康的国家战略。本文通过以鄂温克包商村镇银行为首要的研究对象,搜集和整理支持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政策资料及国内其他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情况,在推行普惠金融及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和发展趋势下,剖析在财政政策支持下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现状、财政政策的落实情况及定量的说明政策对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同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找出村镇银行现行的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最后,通过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提出在经济新常态环境下,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政策需求,力求从政策设计、政策实施等方面,构造具有积极正面作用的长期化、法制化和制度化的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扶持财政政策系统,特别是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的新生力量——村镇银行提出财政政策建议及提供可供参考的依据。本文研究发现,在村镇银行成长初期对财政政策表现出明显的依赖性,而且这些财政政策的实施也极大的扶持和帮助了村镇银行渡过较为艰难的初创期,使盈利水平连连攀增,但是之后随着村镇银行自身发展壮大,对财政政策的需求也在减少,更多的依赖营业环境和条件。即便如此,如果财政政策可以更好的修正实施,未来一定会对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更为关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