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现代化的迅速发展,农民医疗保障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农村社会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因此,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对合理界定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等市场失灵领域的新职能,为加快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务院于2003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先行试点,逐步推广。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参合农民就诊率和住院率均明显提高,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基本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虽然近几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稳定,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贫困人口的保障力度不够,农村贫困人口没有能力支付参与合作医疗的费用,即使由政府补助参与了新型合作医疗,也无力承担应自负的费用;农村现有卫生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要,基础的公共卫生设施相对薄弱,一些贫困农民有病得不到及时医治;医疗救助资金缺乏稳定可靠的来源,难以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也会影响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因而,对实施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研究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课题。发达国家在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运行过程中,形成了诸多的社会保障包括农村社会保障的理论,形成了相对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理论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近些年,中国学术界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展开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和研究,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农村新型医疗保障理论,但是在制度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本文对此进行归纳和梳理,总结出自己的见解和理论,旨在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独立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等领域提供参考。本论文以国内外的社会保障理论、农村医疗保障理论、城镇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救助理论、医疗保险筹资理论等为理论支撑。首先,回顾并梳理了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和现状,总结不同时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经验教训;其次,对国外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体制下的农村医疗保障模式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出每个国家成功的经验以及发展轨迹的共同点,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提供经验借鉴;再次,对中国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制定、执行和调整的影响因素进行微观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新农村医疗保障政策的对策建议;最后,是本文的创新点,分析了农村医疗救助的现状和必要性,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的特点来论述如何将两者进行有机结合,共同构成多层次,高水平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