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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品的审查几乎存在于所有社会,不同国家因为文化、经济、历史传承等原因,其审查的动因、内容,标准和目的往往呈现出巨大的差异性,但主要目的都是出于对本国公共秩序与公共道德、本民族文化、文化安全的保护的考虑。之所以对文化产品进行特殊的保护,正是因为其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和服务,不仅具有商品的属性,同时还具有意识形态的属性,它的传播会对一个国家的公共道德、价值观、民族文化,乃至公共观点的形成等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国家会根据自身需求对其境内的文化品进行审查或限制,明确规定不适宜传播的作品类型。本文以淫秽色情内容的审查为视角,分析了中美两国在图书及电影方面有关淫秽色情审查的法律制度和实践,并对我国的文化产品审查提出建议。第一章对文化及其产品的定义及特征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指出正是由于文化产品具有的经济和文化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对其的管理不能等同于一般商品,也正是由于文化产品的这种特征,因此在多边贸易体系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都对其进行了特定的保护,很有国家甚至采取措施对进口文化产品进行审查和限制,最后阐述了保护文化产品的价值和意义。第二章简要分析了文化产品审查制度的定义,在不同政体及国家审查的模式、目标、方法及特点,并且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本民族文化及历史的延续三个角度,探讨审查在当今社会存在之必要性,并且以各国审查的主要内容之一——淫秽色情审查为例,介绍了淫秽色情在中西方不同语境下的含义、有关其审查的历史,以及淫秽色情的危害性。第三章本章通过美国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例,尝试总结了美国有关淫秽色情审查的标准及其对淫秽的定义的演变,以及这些标准在美国图书的审查和电影审查过程中的应用,重点论述了美国电影审查的历史、目前分级制度形成的历史起源与背景、分级制度运行的规则、特点。第四章论述了我国有关淫秽色情的定义、认定标准以及相关处罚,并以图书和电影的审查为例,分析了这两种文化产品的审查程序及相关审查制度。通过对我国审查制度的分析,对我国现行的制度进行剖析,分析了其优点和缺点,并提出了个人建议。第五章本章由中美知识产权案展开,介绍了该案中有关文化产品审查与著作权保护之间争议点,以淫秽色情作品审查为例,论述了文化产品审查与著作权保护的关系,同时指出了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以实际案例,简要介绍了美国现有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及实践,为我国的著作权保护提供参考。第六章从淫秽色情产品的审查角度对两国审查制度进行比较和总结,并对我国提出建议,并且通过对两国审查制度的研究分析回答导论中有关中美出版物案中美国所提出的可替代措施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