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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战时的中国,工业基础薄弱。要取得战争的胜利,就必须利用一切力量,积极发展本国经济,实现经济的现代化。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建立了战时统制经济体制,以保证战时军需民用的物资供应。这有利于抗战的胜利。但由于民营工矿业政策制定与施行中的失误,同时也为战后政府的垮台埋下了隐患。可见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关系,不仅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关系,同时也是关乎整个社会乃至于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政权能否稳定的重要的政治变量。本文以1937年——1945年为主要时段,把民营工矿业政策作为研究对象,对国民政府战时民营工矿业政策制定的理论背景、目的和具体举措,还有产生的影响作一系统地探讨。作为全文必要的铺垫,绪论部分主要对本选题的缘由、学术史回顾以及基本思路和观点进行了概括和阐述。全文除绪论外,在结构上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国民政府民营工矿业政策制定的背景。该部分主要论述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民营工矿业政策的理论依据、历史背景和现实基础。认为战时国民政府制定的民营工矿业政策是以孙中山民生主义经济思想、国外计划-统制经济思潮、战局的需要和历朝统治阶级在经济建设中“以国家力量为主导”的历史渊源的影响作为依据。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国民政府已开始大力发展国营企业,强化国家资本,且在战前已取得对金融资本的垄断。第二部分:抗战初期国民政府民营工矿业政策。该部分考察了战初国民政府经济行政机构和工矿业方针的变化,概括了抗战初期国民政府民营工矿业政策的具体内容,并对此期的政策实施效果进行了分析和阐述。认为国民政府适时对国家经济运行机制和战时经济政策方针进行调整,以尽快进入战时运行轨道,是有积极意义的。通过督导战区民营厂矿内迁、扶助内迁工厂复工、筹订工矿业相关管制法令和订定大后方工业奖励办法的制定和施行,大大增强了国家抗战的实力,并且促进了战初大后方民营工矿业的发展。第三部分:抗战中后期国民政府民营工矿业政策。该部分考察了抗战中后期国民政府经济行政机构和工矿业方针变化的情况,概括了抗战中后期国民政府民营工矿业政策的具体内容,分析、论述了此期政策实施的效果。认为在抗战中后期,国民政府逐步降低了对民营厂矿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国家工矿资本,并在取得独占地位,与民争利的现象突出。由于受当时所处时代背景与自身因素的影响,加之国民政府所订相关经济政策的失误,民营工矿业由战初的繁荣走向衰落,并走向国民政府的对立面。第四部分:结束语。该部分是对前文的总结和延伸。认为国民政府制定的工矿业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抗战的胜利,有积极的一面。但其制定的工矿业政策本身存在严重的内在矛盾,并且所定的经济政策在实际经济运行中未能很好落实。此外,对国营和民营企业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和阐述,指出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应采取国营与民营并进的经济发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