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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一群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他们被称作是“留守儿童”,他们多生活在偏远的乡村,父母离开家乡外出务工,目前该群体数量之大、问题之多,新闻层出不穷,笔者走访了贵州多个地区进行深入的对话与访谈,得到了很多的宝贵数据并进行了分析,并根据分析进行了说理然后提出了切实的解决方案,把监护责任深入落实是法律能够对于留守儿童成长做出有效保障的重点举措,法律意义上的监护虽然笼统的称之为“监护权”,但不代表这仅仅是一种权利,实际上它不但是权利也是义务,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对于抚养教育子女成年应当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不应该是是似而非的。国家立法应该对于亲权和监护权有一个更明晰的界限,制定更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留守儿童的父母因时间、空间以及经济上的问题而导致监护能力受限,无法给子女带来妥善的照料,但这不应该是导致留守儿童孤独成长的开端,应以制度保障他们既有父母又能得到监护人妥善监护。法的订立就是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解决社会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维持社会的和平稳定发展,立法当中应当细化强化父母责任,建立完善的委托监护制度,改变现如今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门立法广而不深的现状,让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从宏观上更具可操作性,对留守儿童问题展开有针对性的调查与研究,尽可能的在立法、司法、执法上都给予留守儿童强大的护盾。本文问卷根据前往调研的单位分为学校篇、公安篇,针对调研对象,分为学生篇、家长篇,对于问卷类型分为了问卷类、访谈类。分别对调研地的基本概况、受调研学生是否留守儿童进行了精准定位,对监护人的文化程度、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学习情况等问题展开了统计,以得出调研地的留守儿童是否获得妥善监护、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留守儿童易受忽略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文章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调研背景、调研对象以及调研方式,笔者走访了贵州省内多个不同的地方学校、社区、妇联以及公安等与留守儿童生活息息相关的单位,共计22处地点,为本次论文数据的普遍性以及广泛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二部分对所获得信息进行了分析统计,从监护人、被监护人两个层面研究了留守儿童的现状,监护人的履职状况以及履行监护义务的能力。第三部分说明了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在留守儿童监护过程中监护人思想、行为上的法律问题,从监护人层面以及制度上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现实影响。最后,第四部分笔者根据第三部分所发现的问题,参阅相关文件、书籍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办法。即对于留守儿童的监护权益问题的管理和保障,不是国家或者父母做出单方面努力即可以取得好的效果的,需要从经济、意识以及法律、政策各方面多方协调才能够达到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