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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入WTO时,中国政府做出了广泛而深刻的承诺,这些承诺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涉及市场开放的承诺,有货物贸易方面的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第二类是涉及加入WTO后中国出口方面的承诺。这方面的承诺,如取消出口补贴、12年内对中国产品实行特殊保障条款等。第三类是中国为保障落实前两类承诺而做出的直接涉及体制方面承诺。由于中国是一个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现行体制在很多方面与WTO的要求存在明显的差距。因此,这类承诺涉及面相当广泛,这些承诺包括国民待遇、透明度、贸易制度的统一实施、司法审议、外贸权、进出口许可程序、国家定价等诸多方面。由上述承诺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承诺实质上都直接涉及到我国对外贸易职能的转变与调整。我国对外贸易职能应如何转变与调整,是我国政府紧迫又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创造符合WTO规则的市场环境;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环境;创造符合WTO要求的政策环境三方面着手,适度调整我国的对外贸易职能,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建议。本文除了引言和后记外,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政府对外贸易职能概述、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解析、中国政府对外贸易职能现状分析、“入世”后中国政府对外贸易职能转变的对策。 第一部分:政府对外贸易职能概述。包括政府的微观外贸职能和政府的宏观外贸职能。在政府的微观外贸职能部分,详细阐述了政府在国际谈判、贸易促进、产业安全保障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所肩负的职责和所起的作用。政府的宏观外贸职能的核心显然是拟定适合本国经济发展的贸易战略。贸易战略隶属于发展战略或工业化战略范畴,是指一国或地区通过国际分工方式和程度的选择而影响国内资源配置和竞争效率的一整套贸易政策或制度。 第二部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解析。这部分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精读的基础上,分别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三方面抽取和提炼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做出的承诺。另外,还在贸易政策审议和过渡性审议机制、政府采购、特殊贸易安排等方面分析了我国政府应尽的职责。 第三部分:中国政府对外贸易职能现状分析。这部分首先从微观方面对我国对外贸易职能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一是中国贸易促进体系现状,对我国外贸权的审批所存在的缺陷以及在出口退税、金融支持、进口海关估价及征收等方面的不足进行了详细的论述。第二是中国服务贸易现状,对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行业结构、服务贸易总体比较优势指数及分行业的比较优势指数进行分析,反映出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水平相当低下。第三是中国产业安全保障现状,从关税结构、非关税壁垒、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机制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的产业安全保障现状。第四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主要论述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存在的不足。第五是中国涉外法律体系现状,对我国的外经贸立法和法律体系的完善进行了阐述。然后从宏观方面对我国在入世后的贸易战略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论证。 第四部分:“入世”后中国政府对外贸易职能转变的对策。这部分首先从组建商务部意义,商务部一系列管理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职能开始,论证了政府对外贸易职能转变的成败关键是为中国各类企业平等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创造公平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在创造符合们 规则的市场环境方面,政府应该1、按照公平贸易原则减少对贸易管理的行政干预,2、按照透明度原则提高贸易管理的公开性和连续性,3、按照非歧视原则平等对待本国和外国企业,4、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为企业争取宽松的国际市场。在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环境方面,政府应该l、建立一个透明的、统一的、公正的。可预见的法律体系,2、保证有关们 规则的法律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3。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提供及时公正的司法服务,4。调整和完善中国涉外经贸法律体系。在创造符合们 要求的政策环境方面,政府应该从完善符合们 要求的中国外经贸发展促进体系、大力推进符合们 要求的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建立符合WTO要求的中国产业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符合们 要求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大力实施有管理的贸易自由化战略等着手为中国企业参与世界竞争建立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