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法律上及司法实践中,较多地存在知识产权权利竞合现象,主要表现在各种知识产权法律之间权利竞合及知识产权和民法上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的竞合。知识产权的权利竞合主要表现在著作权和商标权的竞合、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竞合、企业商号与商标权的竞合、产品原产地名称权与商标权的竞合、网络域名权与商标权的竞合等。知识产权权利竞合有从外部表现上看多为同一客体、知识产权权利依法产生、竞合权利存在重叠的特点。处理权利竞合需要进行利益的协调,应采取相对的保护在先原则、对不同的权利给予区别保护的原则、限制权利负面外部效应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