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慈善事业是由民间个人或团体自发组织开展的,社会成员自愿广泛参与的,对遭遇灾难或不幸的人群进行民间救助的社会行为。光绪年间,自然灾害频发,无论种类还是频次都远超历史各时期,这不仅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也对封建统治造成了严重的威胁。面对这样的情况,光绪政府效仿前朝已经形成的荒政制度,进行了一定的备荒救荒。但是苦于内外交困的局面:外部帝国主义侵略不断造成局势动荡不安;内部国家政治权力衰弱,财政空虚,因此发生灾害时并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迅速救灾,再加上救灾程序繁琐,吏治腐败,官员对于防灾救灾也并不积极,甚至中饱私囊,使得国家在救灾上表现出迟滞与无力。官赈的力不从心,使来自民间的慈善救助力量得到了凸显。特别是在“丁戊奇荒”这一历史罕见大灾荒中,清政府救济的无力促使了灾荒严重的山东、河南、山西的民间力量大规模投入到救灾中。在这三个地区的救灾中,除了来自本土的士绅,外国传教士也首次对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灾荒援助,不仅给中国本土的民间慈善提供了一种成功的范式,也将中国的灾荒纳入到世界范围之内,使中国的荒政开始走向近代化。随着近代慈善理念的输入以及外国传教士赈灾活动的影响,中国的民间慈善开始走向近代化,跨地域救济的江南义赈登上了灾荒救济的历史舞台。他们吸取传教士救灾的先进之处,将救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并形成自己的一套体系,在光绪年间的灾荒救济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最终得到了政府的认可,成为官赈可依赖的一支有效力量。现在的中国仍不时蒙受灾害,也不乏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光绪年间的民间慈善活动可以为我们当今的慈善提供一些经验和启示:首先,政府应鼓励并支持民间力量参与赈灾及其他的社会救助活动。其次,应建立公开、透明的慈善机构和制度。最后,应抛弃狭隘的民族观念,加强国际合作,争取国际援助。政府和人民应同国际社会一道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各种挑战,不断推动建设和平繁荣的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