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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能源消耗的日益增长,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供应日趋紧张,开发利用清洁、可再生的新能源已成各国政府的当务之急。太阳能作为一种丰富、洁净和可再生能源,其开发利用对缓解能源危机、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西方国家纷纷制定了新能源发展战略。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扶持,将光伏产业作为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光伏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但是,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的恶性竞争和产能过剩较为严重。本文梳理了我国光伏产业规制现状,分析了准入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生产能力、能耗和污染物排放、产品质量三个方面设定了光伏产业准入条件,从而构建了光伏产业规制政策指标体系。通过理论研究与实际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系统分析与重点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了政府规制对光伏产业的影响,并结合江苏和无锡的案例对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博弈结论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从光伏制造业的两个重点环节多晶硅和电池片以及产业总体效果三个角度对光伏产业政府规制政策执行效果进行了分析。针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目标的差异,本文通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演化博弈分析发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采取混合策略,即地方政府对于光伏产业准入规制的执行采取支持与合作的态度对自己有利。从案例分析来看,江苏建立了扶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应证了演化博弈分析的结论。针对政府与企业的利益诉求存在差异,本文构建了政府与企业在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方面的博弈模型,通过演化博弈分析发现,企业与政府合作有利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改善社会整体效益,对企业与政府均有利。从案例分析来看,无锡从土地、信贷、人才等方面对光伏企业给予了大力支持,使其成为我国光伏产业的重要集聚地,同样也验证了政府与企业博弈模型分析的结论。针对光伏产业规制政策,本文从生产能力、能耗和污染物排放、产品质量三方面设定了光伏产业准入条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光伏产业准入规制政策的指标体系,并重点从光伏制造的两个重点环节多晶硅和电池片以及产业总体效果三个角度对光伏产业政府规制政策执行的效果进行了分析。最后,本文结合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光伏产业准入规制的政策建议。在发展思路上,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引导等方面的作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光伏产业从追求规模与速度向重视效益与质量转变,促进光伏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