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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备受关注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再次提出4%的投入目标和实现期限,这是中央政府在近20年来第三次提出该目标。 实现4%的投入目标的关键是提高各个地区对公共教育投入的积极性。本文主要使用两个指标来加以衡量:教育财政支出比和各类教育的努力指数。“教育财政支出比”可以测度地方政府每年总体上教育投入努力程度,便于在时间趋势上比较政府的投入倾向的变化。但是,这个指标在跨地区的对比上存在问题,因为不同省份之间各类教育规模相差较大。“努力指数”克服了“教育财政支出比”的弱点,综合考虑了财政支出结构和教育人口结构的因素,可以进行跨地区的对比。但是,由于中国近年来各地区各类教育的绝对和相对规模存在巨大的变化(普九达标、普通高中、高等院校的扩招),因此学生数的变化会引起“努力指数”的相应变化。因此,“努力指数”主要用于跨地区的截面对比,而不是在时间趋势上进行自我比较。 本文利用1998年至2008年的省级财政收支和教育经费统计数据进行了地区对比,得出如下发现和结论: 第一、各地区的教育财政支出比在2002年之后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而且在有些省份如辽宁、广东从1998年开始,该比值一直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而有些省份像青海、宁夏等在2002年前后教育财政支出比变化较大。 第二、努力指数的区域性差异在义务教育阶段更为明显。2002年之后,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努力指数,远远落后与中东部地区。而且像广东、辽宁等发达的地区,它们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努力指数并不高。 本文在最后通过对这些“教育财政支出比”和“努力指数水平”双低的地区的财政体制和政府间关系进行对比,发现这些地方和同类地区相比,财政支出的权限更集中,更多依赖上级的转移支付,限制了预算外的教育投入,影响了基层政府投资教育的积极性,导致其努力程度水平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