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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农民(三农)问题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而农民负担问题又是焦点之中的焦点,一直是困扰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减轻农民负担,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征收农业税历史的结束虽然使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但是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并不意味着农民负担的终结,由于农民“可行能力”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缺失之间、新农村建设的加速与政府城市偏向的分配制度之间、基层政权行为“失范”与农民维权意识淡薄之间三大矛盾及一些深层次制度性问题的存在,新形势下农民负担问题表现形式更加复杂化,隐蔽化,监管难度更大。农村基础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成本分摊都有可能转嫁为农民新负担,以会员费、代办费、服务费名义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仍较混乱,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赞助费等各类乱收费、乱摊派仍时有发生,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农民负担反弹隐患还十分严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已从重点“治重”、“治乱”转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反弹的新阶段。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与以往不同,本文突破了对农民负担的传统认识。以往对农民负担问题的研究大多是从经济学、政治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以及政治、经济、体制、文化、法制等角度进行论证,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村组织变革、农业生产方式改革等方面探讨减轻农民负担问题,本文认为农民负担问题的形成与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政府又是领导和推动农民负担问题解决的主体,政府对当前农民负担问题的认识及在处理农民负担问题方面所作的决策和行为,对农民减负工作和农村现代化的进程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正是基于此种考虑,本文将从政府职能视角,结合金华市实际情况将农民负担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目的就是试图在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充分整合、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立足于当前金华市农民负担问题的实际,对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的现状、深层原因、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因此,本选题的完成,对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社会主义建设进程,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