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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脱胎于计划经济,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体制的初步转型,原有的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已经逐渐显示出不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内在的、深层次的弊端也日渐显现,主要体现在:一、政府管理滥权。在近些年竞技体育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的强权管理在某些方面限制了竞技体育市场化进程,主要表现在政府滥施特权。二、政府与市场职权划分混乱。结合型管理体制可以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双重优势,但是这种管理体制在职权划分方面遇到了巨大困难。三、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结合型管理体制同时存在两个管理主体,在权限职责的划分、在利益归属、在事故责任追究等问题上需要非常完备的制度进行保驾护航。四、培养方式不可持续性。以金牌人为中心的培养理念直接导致我国运动员文化素质教育的缺少,致使运动员文化程度低,社会竞争力弱,导致运动员就业困难。五、就业渠道狭窄,政策性安置面向少数人群。退役运动员的就业率低,专业限制使得就业渠道狭窄,政策性安置只面向少数优秀运动员。六、保障体系不健全,监管措施不到位。缺少高风险性的体育保险机制,缺少制度性的保护,致使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通过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认为可以从简政放权,实现政府部门对竞技体育的宏观调控;管办分离,推动协会实体化发展;完善相关法规条例,明晰产权,加强法制化管理;实现竞技体育“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注重竞技体育的社会效益等实现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政府与市场的更好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