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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的蚕桑生产历史悠久,为山西省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近年来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山西省蚕丝业的发展几经波折,蚕区产业发展不平衡,有的已经发展成为部分县区的优势产业,也有的县区面临产业的萎缩。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逐步推进,有必要探索蚕桑产业的经济效益优势和发展空间,比较分析与粮食作物的效益,发现蚕茧与其它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产业的发展指明方向。从而也有利于优势产区抓住国家商务部在中西部地区实施“东桑西移”工程的有利时机,使蚕桑产业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促进蚕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健康稳步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一定的意义。本文通过对山西省9个蚕桑主产县100户农户2004—2006年蚕桑生产和种粮情况的抽样调查,采取集中调查和分散入户调查的方式,每个县选取能反映不同的养蚕规模、养蚕技术水平和种植能力,代表当地区域蚕桑生产情况10-20户典型户进行调查,通过统计分析,研究了不同农户之间、不同年度之间、蚕桑与粮食作物之间的效益以及影响养蚕效益的主要因素。通过比较分析,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不同农户间的养蚕效益差异很大。667m~2产茧量在40kg以下的农户,平均667m~2养蚕数量为0.71张,平均单张产茧量40.93kg,养蚕效益最低。667m~2产茧量在40kg—70kg和70kg—100kg的农户,平均667m~2养蚕数量分别是40kg以下的农户的1.79倍和2.65倍,单张产茧量分别提高2.39%和7.11%,养蚕效益较高。667m~2产茧100kg以上的农户,平均667m~2养蚕数量为2.59张,平均单张产茧量44.15kg,养蚕效益最高。影响农户效益的主要因素是养殖规模、栽桑养蚕技术和生产成本。2、2004—2006年,三年间农户收益有差异,2006年蚕桑产值、纯收入最高,2004年蚕桑产值、纯收入最低。2005年和2006年分别比2004年平均蚕桑产值增长34.54%和51.32%。不同667m~2产茧量的农户收益差距较大,667m~2产茧量在100kg以上的农户增幅最大,667m~2产茧量在40kg以下的农户增幅不大。随着养蚕数量的增加,当养蚕数量超过10张时,蚕桑产值差距拉大,但667m~2纯收入增加不明显。影响农户效益的主要因素是蚕茧价格和生产成本。3、栽桑养蚕与粮食作物相比较,有较高的比较效益,其收益是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的2.1—3.5倍。养蚕投入相对高,产业受市场影响大;种粮效益相对稳定,投入低,产业受市场影响小。在同等效益条件下,农户选择投入相对较低的粮食作物。三年来粮食价格涨幅不大,蚕茧价格波动受国际国内市场影响较大,起伏较大。茧价高时,农民养蚕积极性高涨,茧价低时,农民弃桑种粮。4、影响养蚕与种粮比较效益的主要因素是养殖规模、生产技术、产品价格、生产组织形式、成本投入、政府支持等方面。在同等养蚕技术水平条件下,栽桑养蚕规模越大,收益就越高。2006年阳城县两户养殖户全年饲养蚕种相差24张,收入差距达到30320元。养蚕技术水平高的农户,收入相对较高。据调查每张蚕种的产茧量相差高达8 kg,收入相差80元(茧价按10元/kg)。蚕茧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户的整体收益,生产成本受政策支持和蚕茧价格的影响,导致蚕茧生产规模和蚕农收益的增加或减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也有利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蚕茧质量的提高,蚕桑产业的稳定和农民收入的增加。5、在蚕桑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加大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蚕桑产业发展氛围和环境。坚持“适度增加桑园面积,努力提高蚕茧单产、质量和养蚕效益”的原则,合理制定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实施规模化、省力化、标准化生产,提高规模效益。加强科技推广和创新,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蚕桑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大先进生产技术、设备在桑蚕业中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农户的劳动生产率。同时,更好地发挥专业合作组织在蚕桑业组织形式创新方面所起的作用,用专业化分工、协作的方式提升蚕桑业的产量和经济效益,深化茧丝绸体制改革,实现蚕业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