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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商业贿赂已逐渐成为人尽皆知的“潜规则”。在类型众多、危害程度各异的商业贿赂中,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因其影响的广泛性和危害程度的严重性受到了各国的高度关注。医疗回扣,作为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更成为主要的规制对象。美国国会于1972年通过了第一部医疗领域反商业贿赂的成文法——联邦《医疗反回扣法》,该法在为联邦政府打击医疗回扣行为提供法律依据的同时,也为美国各州制定医疗反回扣法律法规提供了借鉴。因此,研究美国医疗反回扣立法,对我国合理借鉴国外治理医疗回扣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建构我国医疗反回扣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研究美国医疗反回扣立法为出发点,最终在对比中美两国医疗反回扣立法体系的基础上回归我国医疗反回扣立法,并提出借鉴美国立法经验来完善我国医疗反回扣立法的建议。本文首先介绍了美国医疗反回扣立法在美国医疗监管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以及美国医疗反回扣立法的产生和发展状况,然后结合相关案例,从法定要件、法律责任、法定例外、安全港和咨询意见五个方面对美国联邦《医疗反回扣法》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在总结我国医疗反回扣立法现状的基础上,从法定要件、执行机构、法律责任、例外情况四个方面与美国医疗反回扣立法进行对比,并最终提出借鉴美国立法经验完善我国医疗反回扣立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