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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体,财政活动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因此公共财政只应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拾遗补缺的作用,重点解决那些通过市场尚不能令人满意的事项。 政府是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政府如何做到高效、公平地为社会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成为衡量政府绩效的重要标准。对于快速发展的城市交通所带来的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城市交通问题的本质原因是城市交通的有效供给与现有资源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从制度角度看,公共产品就是一种追求效率最优的制度安排。致力于解决累积多年的公共交通难题,政府提出了“公交优先”的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以公共经济学中的公共产品理论分析政府在城市公交方面是如何作为的,认为公共交通属于准公共产品,政府最为有效的提高其供给能力的方式就是提供财政补贴。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但巨额的公交财政补贴,往往是我国城市推行公交优先政策的障碍。这些年,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各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政府以人为本,重视民生,对公共交通的重视前所未有,公共交通的总投入逐年增长,道路、设施建设迅猛发展,公交补贴总量也有很大的增加,但不可否认,公交企业的亏损也在逐年增大。研究公共交通合理补贴方式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在大量分析国内外关于政府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方面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城市公共交通准公共性、社会服务性、市场经营性等特点的分析,结合南京市政府在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方面多年来的实践和探索,依据公共财政理论、公共品理论以及城市经济学理论,找出了中国城市公共交通补贴与国外城市的差距,在此基础上,给合公交优先政策下公共交通投入发生的巨大变化,提出了适合我国大中城市特征的政府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模式思路。本文认为,公交企业既不能完全市场化,也不能完全依靠政府补贴,公共交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存,两者之间存在平衡点,企业要保持适度的竞争状态,在市场化运营的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公交企业的财政补贴。文章提出对企业的补贴边界界定,应遵循定性和定量两个原则。定量是通过投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资金总量,确保行业健康发展和企业正常运营;定性是确定一个范围,明确只对企业政策性亏损部分进行补贴,确保财政补贴发挥最大的效率。 文章以新的视角,从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对公共交通补贴进行了阐述,提出财政部门应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改变过去在公交补贴上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和政策亏损评估制度,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财政补贴的相关工作,票价补贴以全面评估为主,线路补贴以专项评估为主,企业应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政府要充分利用政府审计和社会中介机构力量,对公交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财政、行业主管部门、物价部门以及企业出资人各方审计,要对结果进行互相印证,确保政府资金的使用公开、透明、合理、高效。文章认为,公交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政府通过补贴形式购买公共服务,权益属于公共产权的部分,政府应给予管制,如政府提供专项更新公交车辆,这部分的车辆购置就应纳入政府采购。政府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对公共交通的补贴方式,确保公交优先、公交企业优质、企业员工优秀,才能扶持公交企业走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