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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杨洁篪部长于2008年10月在中央党校作的题为“奥运后的国际形势与外交工作”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人文外交”这一概念,但我国人文交流的实践却历史悠久,始于丝绸之路,辉煌于郑和下西洋。事实上,我国人文外交继承了“民惟邦本”、“协和万邦”等传统人文思想,并推动了“和谐世界”外交理念的形成;既符合构建中国国家形象理论、文明对话理论及国家软实力理论的现实需要,也为提升我国话语权、创新全球治理模式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2009年,胡锦涛主席在“第十一次驻外使节会议”提出“四个力”的外交目标,亦即“政治影响力”、“经济竞争力”、“形象亲和力”及“道义感召力”,成为拓展人文外交作用空间的行动指南。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又强调要弘扬中国优秀文化、扎实推进人文交流、夯实国家关系发展社会基础。因此,开展人文外交不仅有助于传播我国“和合”文化传统、和平发展道路及“和谐世界”理念,更凸显其对我国总体外交的基础和引领作用。事实证明,官方的高层互访和民间的友好往来为新中国对沙特、以色列人文外交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有力的保障。本文在对人文外交及相关概念进行辨析的基础上,阐释其与我国传统和平外交思想的联系,并以中沙、中以人文外交为切入点,梳理我国同沙特、以色列人文交流的发展脉络及主要特征,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实证研究,从我国人文外交理论构建与实践操作两个方面来解析新中国对沙特、以色列人文外交的主要成就与不足。本文又通过国家、区域、国际三个层面着重分析我国对沙特、以色列人文外交差异之成因,进而总结了我国对沙特、以色列人文外交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与机遇,以探讨我国人文外交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并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我国中东人文外交做学理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