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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起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我国自2009年开始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2011年建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于2014年将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形式进行了统筹。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10年来,取得了一些成就,补上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短板,有助于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冲击,使得基本养老保障的权利可以被全体人民平等共享。然而,在制度不断运营的过程中,很多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主要表现在居民缴费水平较低和保障水平不高这两个方面。缴费水平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不完善、激励效应不明显,是其中原因之一。如果城乡居民缴费水平不能提高,即使不断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难以承担起养老的重任,因此如何激励城乡居民提高缴费档次和长期缴费非常必要。本文以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参保缴费现状及其缴费激励政策为研究对象,通过对2014-2018这五年间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统计资料的分析,发现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平均缴费水平位于缴费档次的最低两档之间,缴费水平确实偏低。紧接着通过对安徽省各地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激励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发现目前安徽省各地市实施的缴费激励政策存在差异性较大,各缴费档次补贴政策和基础养老金增发补贴方式欠科学以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水平偏低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现行的长期缴费激励政策吸引力不强,多缴多补政策的激励效果并不明显,且由于个人缴费账户较低的计息水平导致个人账户面临着隐形损失,同样影响了多缴多补的激励效应。在选取安徽省三个典型地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的政策以及个人缴费效果进行横向以及纵向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挖掘了目前安徽省缴费激励效应低下原因主要有居民对激励政策的了解度偏低、自愿性的参保缴费制度影响了缴费激励机制发挥效用、制度的公信力的缺乏以及居民的有限理性限制了对高档次缴费的偏好等,这些原因导致了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难以起到促进居民多缴长缴的作用。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影响着居民们的参保行为,为了更好的发挥缴费激励机制的作用,必须优化基础养老金确定和调整中的缴费激励政策,基础养老金的确定与调整应当与全部缴费年限挂钩;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的基础上优化居民缴费补贴激励;建立金融激励机制,确保个人缴费积累保值增值;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缴费激励效应;加大居民养老保险财政投入,为实施缴费财政激励提供保障;拓宽养老基金投资渠道,为实施缴费金融激励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