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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江右商帮在经济上获利之后,也不忘回报社会。为此,大量的江两商人致富后纷纷投资家乡建设,他们积极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事例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明清时期,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可谓多种多样,有政府供给、士绅供给、宗族供给、商人供给和其他一些群体供给等。作为商人众多的江西来讲,商人供给更为明显,所起作用也尤为重大。江右商帮对农村公共产品如公共交通、公共学校、公共水利等设施和社会救济、社会治安等各方面的供给都付出了极大的汗水,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种商人供给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很人的作用。虽然商人供给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我们不能抹杀明清商人供给的巨大进步意义。
本文由绪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构成。
绪言部分概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缘由及选题意义,界定了研究对象,梳理了相关的研究现状,并交代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正文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考察了明清时期江西吉安府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情况。主要介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的多样性,指出商人供给是其中主要的一种。
第二部分分析了江右商帮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模式、内容和目的。模式有商人单独供给,也有商人和其他力量合力供给。供给的土要是与农村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物品,如农田水利设施、交通设施、公共学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产品和劳务。他们积极供给这些农村公共产品的动机除了同报社会外,也有出于一定的自身利益上的需要。
第三部分揭示江右商帮对江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历史地位。论述了商人供给对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很大的作用,当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最后是结语,主要就江右商帮与明清江西农村社会公共产品供给进行一番简短的概括性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