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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图书领域一直实施维持转售价格制度,但随着市场经济改革深入,该制度没有被严格遵守,中国的图书市场处于既非“固定价格”又非“自由价格”的一种状态。2016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白岩松提出《实行新书半年内八五折销售制度》的提案,聚焦当下图书销售的混乱现状,推动图书价格立法的延伸讨论与关注。我国经济法学界对图书维持转售价格制度的广泛关注缘于2010年1月《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的出台,其主要内容是“新书限折”,规定出版一年内的新书折扣不得低于八五折。经济法学界对该规则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以此为契机研究图书转售价格维持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我国关于图书转售价格制度的规定较为混乱,而且缺乏法律强制力,当务之急是尽快规范图书等出版物的定价方式、整顿市场竞争秩序,这关系到整个出版产业链的后续发展。本文首先对世界主要国家及地区的图书定价行为与反垄断法政策进行类型化的研究,并分析其各自的法理根据,然后对我国图书维持转售价格制度前景做出判断,最后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在图书价格制度类型化研究中,明确自由定价和转售价格维持两大体系。分析了各自代表国家中反垄断法对图书维持转售价格行为的态度以及态度转变,通过这些分析,本人认为反垄断法对图书转售价格行为态度大致分为两种,即禁止和豁免,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同时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道理。在图书两大价格体系的法理根据研究中,分析反垄断法的法益结构,认为图书维持转售价格行为一方面违背了竞争自由理念,弱化了图书市场的竞争,并极有可能为横向共谋提供便利;但另一方面能促进图书行业发展,提高竞争效率,保护中小出版社和中小书店生存,促进文化多样性。本文认为竞争自由和竞争效率都是反垄断法所要保护的价值目标,在反垄断法是否豁免图书实施维持转售价格行为的问题上,体现了两个价值取向的冲突,涉及到公共选择的问题。最后,综合图书维持转售价格行为对竞争的双面效应,以及我国图书出版市场的自身情况,本文认为我国应坚持并改良图书维持转售价格制度,在反垄断法中构建图书维持转售价格的豁免条款,同时单独立法对图书进行类型化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