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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和环境侵权案件屡屡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社会以及公众的利益。2011年发生的渤海湾溢油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但是即便是巨大的环境破坏已然造成,政府部门仍然作为乏力,公众依然维权无门,而真正的犯罪者却逍遥法外,甚至继续不顾环境危害牟取个人利益。由此看来,有关环境的侵权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和谐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现阶段,由于制度不够健全,在我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主要采用的是诉讼外维权途径。而实际上,要更好地保护国家、集体、社会及公众的环境权益,必须更好得发展司法救济途径。近年来,有关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之一。但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无法遏制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侵权行为,进而束缚了环境诉讼制度的发展。因此,加强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系统研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全面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已迫在眉睫。本文首先对渤海湾溢油事件的案情进行了简单的回顾和介绍。主要介绍了事故发生后公众在诉讼维权时遇到的难题,并对案件进行了简单评述,提出了由此引发的本文创作构想。本文接下来,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了概述介绍: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最佳途径便是司法途径。在这一部分阐述分析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特点及研究价值等。然后,本文分析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从2011年8月31日康菲漏油第一案至今,公众采用诉讼的途径解决问题遇到了重重阻碍。渔民在向康菲公司索赔时,遇到了立案难、取证难、诉讼费用高等等问题。笔者从不同角度分析和总结了现行环境公益诉讼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接着,本文对国外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和实践进行了分析和评鉴。由于目前我国对于环境公益诉讼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构建。实践中法院和诉讼主体双方都受到了极大限制,导致诉讼救济的作用不能及时发挥。结合以上问题,笔者比较分析了美国等发达国家现有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整合出了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最后,本文对如何构建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一些构想。当今社会,环境污染破坏的加剧导致人民生活受到巨大影响,因而环境诉讼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在这一部分,笔者将基于当前我国社会的环境保护现状考察,从主体制度、立案制度、诉讼费用制度、举证责任制度等几个方面对健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在结语部分,笔者表明了对加快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的热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