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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和伦理学的渊源由来已久。古代经济学曾作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而存在,中世纪哲学家将经济学看作哲学的附属物,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以及大卫·李嘉图等的经济学著作中则处处体现着古典主义的伦理关怀。直到近代,在实证主义的深刻影响下,经济学渐渐演变成一门“价值无涉”的学科,并因此陷入“贫困”状态。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致力于复兴经济学中的伦理关怀,将经济学与伦理学重新结合起来。
本文通过“自由”这一线索,在阿马蒂亚·森庞杂丰富的思想中,从伦理学角度梳理了阿马蒂亚·森重塑经济学之伦理层面的经济伦理思想,使之成为较为完整的体系。森的经济伦理思想,呼唤着经济学中道德哲学问题的回归。在森看来,现代经济学的自利动机观、福利经济学的效用评价论以及实证经济学的“非伦理”性,忽视了伦理道德在经济学中的重要角色,已经严重阻碍了经济学的发展。他发展了“自由”概念,把自由看作人们享受他们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指出自由既是发展的目的,也是发展的手段,同时作为一种综合评价标准具有重要意义。森在其自由观基础上建立了可行能力分析法,并以此方法分析了贫困问题和平等问题。他认为,贫困不仅仅是收入低下,其实质是基本自由、基本权利和能力的缺失,因此,将收入转化为人的可行能力、赋予人更多的权利、发展人的自由才是消除贫困的根本途径。在平等问题上,森指出了功利主义平等观、福利主义平等观以及罗尔斯式平等观的缺陷,并以“自由”视角,运用能力分析法提出了基本能力平等观。基本能力平等观超越了功利主义和基本善的尺度,更好地完善了对平等的道德诉求。
文章力图系统论述森的经济伦理思想,追寻道德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探讨伦理范畴在经济学中的重要地位,以期对我国当前的经济伦理建设有所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