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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我国体育行业职业标准,健全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本文对我国体育行业国家职业标准与英国体育行业国家职业标准进行比较研究,通过研究两国体育行业职业标准的结构特点、内容体系,进而比较两国体育行业国家职业标准的异同点。为我国体育行业职业标准的修订与完善提供参考依据,为体育行业职业培训确定目标,为资格鉴定提供依据,完善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的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本文以中英两国体育行业国家职业标准为研究对象。其中中国体育行业职业标准的研究以《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为具体研究对象。英国体育行业国家职业标准以《英国运动、娱乐及相关职业国家职业标准》为研究对象。主要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研究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两国体育行业职业标准的结构特点、内容体系进行全面地比较和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国体育行业职业标准,健全资格证书制度的建议。本文以两国体育行业职业标准制定的背景为出发点,首先,从两国体育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在制定机构、制定原则、设计思路、制定方法四个方面来进行比较。其次,对两国体育行业职业标准进行结构上的剖析,比较两国标准在结构体系上的异同点。最后,从两国标准对从业人员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四部分的内容规定,比较两国体育行业职业标准在基本内容体系上的差异。对两国体育行业职业标准的结构和内容体系的比较研究结果表明,英国标准在行业内部具有较高的认同性,而我国标准在制定上还缺少一定的实践性和认同性;英国标准在职业功能的规定上注重对从业人员综合能力的考查,而这种能力在我国标准对职业功能的规定上未能得到体现;在工作内容的规定上英国标准较为具体,全面,而我国标准在这方面的规定上还较为简单、易行;在对技能要求的规定上,英国标准更为具体,可操作性强,而我国标准的规定较为概括,以致于标准的可操作性不强;相关知识的规定上,英国标准注重考查考生的理解与运用能力,而我国标准在这方面的规定上未能反应出考生灵活运用、变通实施的能力。完善我国体育行业职业标准的建议有:在标准的制定中加强与产业部门的联系,以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认可度;重视从业人员服务水平的提高,并在标准中予以体现;注重对从业人员整体工作效果的考核,以提高工作质量;标准对技能要求的规定部分,要做到具体、详细,力求可操作化,使鉴定工作能有效实施;标准在相关知识的规定上,应做到精细化,并着重于考查考生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与灵活运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