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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务事业是城市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水务事业涉及民计民生,关系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其建设管理事务具有基础资源属性和经济竞争性。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水务行业作为公益事业,政府既是政策制定者和监督者,又是具体业务的实际经营者,在行业内形成了一种典型的“官督官办”管理模式。在水务行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企业缺乏自主权和积极性;水务行业管理缺乏明确、配套的政策,在企业改制、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各行其是;缺乏竞争激励机制,企业亏损经营,财政补贴沉重;生产效率低,服务质量差;水务投资主体单一,缺乏稳定、规范的建设资金渠道,没有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新机制;排水运营维护单位长期被作为事业单位管理,投资由政府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行费用难以维持。本文针对性的研究了水务市场政府监管理论基础,系统性分析了国内外政府对水务市场监管现状并且深入剖析了水务市场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社会主义水务市场化政府监管体制,构建专职监督、综合监督、科技监督、社会监督、公民监督及舆论监督六大监督系统,并进一步论述了六大监督系统的互补性作用,为政府监管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有利于我国水务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对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水务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政府监管状况,国内水务市场的组织结构及发展模式、投融资模式、市场竞争情况、水价改革、水务产业政府规制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分析总结,为建立适宜的水务市场政府监管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2)按照使用目的不同,界定水使用权分为消费权、经营权和排污权。(3)分析水务市场结构、特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水务市场产业组织形式,揭示了水务市场运行中存在的供求、价格、竞争、补偿、投融资等五大机制及其相互关联性,以提高水务市场主体水的高效利用及高质量服务。(4)为保障水务市场政府监管的顺利实施,构建专职监督、综合监督、社会监督、公民监督及舆论监督六大监督系统的互补性机制,为政府监管水务市场提供理论和可行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