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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常态”以来,创新驱动已逐渐成为我国发展模式转型的重要方向。在这个过程中,鼓励作为创新驱动重要参与者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发展其创新能力、提升其创新绩效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为了更好地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我国各部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与股权激励这一长期激励制度相关的优惠政策也不断涌现。在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下,高新技术企业有动机利用股权激励这一重要的激励举措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环境、提升自身创新绩效。目前股权激励影响企业财务绩效的研究已十分丰富,现已逐渐延申到股权激励影响企业创新这一研究领域,但现有的研究大多从高管股权激励出发,讨论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但公司完整的委托代理关系链条包括股东—高管—员工[1],以核心技术人员为代表的核心员工在创新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有必要探讨核心员工股权激励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基于此,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激励理论和创新理论为基础,提出“核心员工股权激励能够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绩效”的基本假设;以2012—2017年614家高新技术企业为研究样本,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测度得到的综合效率(TE)衡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绩效;随后建立固定效应模型,实证分析核心员工股权激励及不同股权激励要素对创新绩效的影响。通过模型测度和实证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在效率视角下,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通过提高纯技术效率(PTE)来提高创新绩效。(2)核心员工股权激励可以把员工利益与企业价值相统一,在利益趋同效应下,核心员工会更加主动自觉地利用其专业知识和具体的管理技能,从而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绩效。(3)核心员工股权激励要素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绩效有重要影响:股权激励强度越大,越能提升创新绩效;股权激励范围越广,越能提升创新绩效;相较于限制性股票,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效果更好。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如下的政策建议:(1)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推行核心员工股权激励制度;(2)高新技术企业逐步完善股权激励评价体系;(3)政府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