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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典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探讨“守夜型”政府、研究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开始,有关政府职能及其规模的研究就一直是经济学界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随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不断调整,学界对政府规模的理论与定量研究也处于不断发展之中。当今社会,政府在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后的种种干预市场的措施,使人们更加关注政府的行为,对政府最优规模的深入研究显得更加迫切。 在现有文献中,常以公共支出的绝对额或公共支出占GDP的比重衡量政府规模。不管是国内文献还是国外文献,前期对政府最优规模的实证研究都是集中于经济增长最大化下的研究。人们必须承认这个方面的研究对中国尤其重要。虽然经济增长是政府行为目的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是全部。政府的行为目的还应该包括教育、医疗、环境等方面的改善。换言之,政府的目的在于利用有限的资源最大化社会福利。所以,政府规模是否最优也应该由是否最大化社会福利来决定。我国地方的社会福利状况虽然在逐年提高,但仍然面临着社会福利水平较低和区域差异较大的问题,这也为研究政府规模对社会福利的作用以及政府规模的最优水平提供了客观前提。可喜的是,国内外对政府最优规模的研究己经开始置于最大化社会福利的框架之下,但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国家最优政府规模的研究,还没有更加深入地研究地方政府的最优规模。 为了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本文正是在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框架下展开的对我国地方政府最优规模的研究。本文以政府公共支出占GDP的比重衡量政府规模,以人类发展指数衡量社会福利。首先,本文从政府在社会福利供给中的责任、政府规模对社会福利的影响机制两个方面展开了对基本理论的阐述,并且为了逻辑上的严谨性,本文又通过数理推导证明了社会福利最大化下存在政府最优规模,并解得了其理论值;其次,利用横向对比和纵向对比的方法分析了我国地方社会福利和政府规模的现实状况,研究发现我国地方社会福利水平较低且其地区差异较大,地方政府规模及其地区差异都呈扩大趋势;再其次,利用1982年至2010年我国的地方政府规模和HDI数据,检验发现地方政府规模是HDI的格兰杰因,而反过来则不成立。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我国25个地方政府1997年至2010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样本总体检验的实证结果表明,我国25个地方政府的平均最优政府规模为38.38%,高于国内已有文献在经济增长最大化下的政府最优规模水平。利用样本分组情况下不同地方的政府最优规模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出了25个地方政府各自的政府最优规模,其中最小的为江苏的27.54%,最高的为云南的47.39%,东部和中部地区除江西外的地方政府最优规模均小于样本总体的平均最优政府规模,西部地区除重庆外均大于样本总体的平均最优政府规模;最后,为了最大化社会福利,本文从行政理念、政府职能、财政约束机制、财政支出的规模及其地区分布和支出结构、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分配、激励和监督机制、公务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优化我国地方政府规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