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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佾制度”是西周天子祭祀用乐制度。从考古实物与甲骨卜辞的考证来看,殷商时期是否有成熟的乐舞形态尚未可知。但是已经出现了包括舞蹈、器奏、歌诗等与西周较为相似的艺术形式。其中舞蹈之舞容包括执干戚而舞、执羽而舞、佾列之舞、执旄而舞等。乐器包括钟、磬、鼓、瑟等。乐舞中所歌内容为商《颂》。结合殷周祭祀文化之关系的考证,可知,西周“八佾制度”之雏形可见于殷商。西周的八佾制度包括乐舞表演、参演乐人、演出场合等结构要素。乐舞表演包括舞蹈、器奏与歌诗。周天子、诸侯、朝臣、乐工等等均有参与乐舞的表演。此外在诸多祭祀类型中宗庙祭祀的意义最为重大,宗庙即为最主要的乐舞表演场所,表现为政祭合一的性质。“八佾制度”其结构的诸要素均有一定的象征意义,并在祭祀过程中表现出一定的政权合法功能、教化功能与仪式功能。西周“八佾制度”为后世祭祀用乐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可靠之蓝本,并影响着历朝历代之政治秩序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