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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或称为创业投资,是指以股权或具有附带条件的债权形式投资于新颖或未经试用的技术项目或未来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项目,并愿意为所投资的项目或企业提供管理或经营服务,期望通过项目的高成长率并最终以某种方式出售产权以取得高额中长期收益的一种投资方式。它是一种高风险与高收益机会并存的投资,其对象主要是针对那些力图开辟新的技术领域以获取超高额利润但又缺乏大量资金的企业。风险投资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一条现实途径,因而也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孵化器”。对一国经济而言,风险投资无疑是一个支点,可以撬动整个杠杆。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二是推动了技术和管理创新。以美国为例,在过去的五十年间,大部分风险资本都投向了计算机软硬件、生物技术、通信等高科技产业,同时造就了一大批世界知名企业集团,对美国经济的发展与科技进步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家之间的竞争正逐步演化成为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综合国力的竞争,而与高新技术密切相关的风险投资业也日益受到重视。目前,中国有关风险投资的研究与实践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但是风险投资业仍然存在着投资主体单一、资本规模小、缺乏真正的风险企业、投资运作机制不健全、法律环境较差等问题,如果不能尽快排除这些制约因素,中国的风险投资业就难以步入快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拙文选择从法律制度角度探析目前国内风险投资业存在的不足及其法律调整,期冀借管见之抒引来他山之玉。文章共分四个组成部分,即导言、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风险投资业现行法律运行机制主要缺陷以及相应法律对策,下面分述之: 第一部分导言。作为正文的理论铺垫,该部分介绍了有关风险投资的基本理论,共分三个内容:首先介绍风险投资的含义;其次是构成风险投资的四要素,即风险资本、风险投资人、风险企业以及资本市场;再次通过与传统产业投资的比较,从高风险、高收益、投资对象及资金退出渠道四个方面说明了风险投资的基本特征。 第二部分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分为两个内容:首先以时间及标志性事件为序,简要回顾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历程;其次紧扣第三部分“法律运行机制主要缺陷’,,较详细地介绍了目前风险投资业存在的问题。 第三部分风险投资业现行法律运行机制主要缺陷。这部分是全文的次重点,针对前一部分对国内风险投资业存在问题的分析,总结出风险投资业现行法律运行机制主要存在的五个缺陷:第一,公司法的缺陷;第二,合伙企业法的缺陷;第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缺陷;第四,税法的缺陷;第五、相关金融法规的缺陷。 第四部分法律对策。该部分是本文论述的重点,在第三部分对风险投资业现行法律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分析的基础之上,从风险投资机构组织形式、知识产权保护、税收优惠三个方面阐述了清除制度障碍、完善国内风险投资业法律环境的对策: 第一,对有限合伙制进行了较详细的介绍,并将之与公司制进行比照,从五个方面说明了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应采用有限合伙制; 第二,从加强科技成果的专利权保护,明确风险企业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淡化知识产权的国有化色彩和加强商业秘密的合同保护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在简要介绍国内外风险投资税收优惠制度的基础上,从扩大风险投资企业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给子风险企业税收抵免、进一步降低风险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减免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给予风险投资家个人所得税优惠、鼓励股权投资而非债权投资共六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完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创造宽松的税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