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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成为困扰我国司法实践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民事、行政案件的执行已不再单纯是影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执行力及实质正义能否实现的问题,其越来越影响到整个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程度。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但未就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做出明确规定,目前我国的执行检察监督似乎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鉴于此,笔者萌发了对民行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制度进行研究的兴趣。本文以法学理论为指导,通过对民事行政裁判执行难、执行乱的具体表现、产生的原因及危害后果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运用逻辑分析、比较研究、社会实证研究等方法,对检察机关实施民行裁判执行法律监督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全面系统探究,并对促进和完善民行执行检察监督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对我国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现状的概述。在对民行执行裁判程序的涵义及重要意义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对民行执行的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对“执行乱”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阐明了该问题所导致的危害后果,从而引入强化对执行的监督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第二章论证了民行执行检察监督的必要性。首先从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的角度,分析执行检察监督是执行本旨的内在要求、是遏制“执行乱”现象的必然要求、是缓解“执行难”现象的客观需要;其次从法院内部执行监督机制不足、法院外部执行监督机制功效甚微、弥补现行执行救济制度的不足三个方面阐述了执行检察监督是克服执行缺陷的现实需要,从而论证了构建民行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现实必要性。第三章论证了民行执行检察监督的可行性。首先剖析了民行执行检察监督制的法律依据,分别从宪法和诉讼法中探寻出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依据,论证了其合法性不容置疑。紧接着从执行权性质的本质要求、权力制约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的内在要求等方面分析了民行执行检察监督的法理基础。然后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探索和国外立法实际,表明执行检察监督是切实可行的。第四章阐述了我国民行执行检察监督面临的困境。从理论研究层面、观念层面和实践层面,论述了立法精神的分歧、传统认识的障碍和具体运作上的缺憾,以说明在我国建立民行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仍存在着许多的困难和障碍。第五章提出我国民行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构建。笔者认为,构建执行检察监督体系关键在于立法的完善和制度的建构,首先从立法体例和立法建议两个方面对在立法上完善执行检察监督制度进行了论证。其次,在制度上对民行检察监督的基本原则、管辖设置、适用范围、具体方式和保障措施进行了优化,尽量使该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最大程度的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执行问题。最后,由于检察机关的执行监督实践已经走在了立法的前面,在实践层面上提出促进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