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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由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自治州)、县(自治县、县级市)、乡(民族乡镇)五级构成,按照“一级政权、一级财政”的原则,各级政府都有各自一级的财政。与中央财政相对应,除中央政府一级财政外,其他四级政府的财政统称为地方财政。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及各项改革的逐步推进,特别是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改革,构建了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调动了各级政府自觉理财的积极性、改善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我国地方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财政支出需求也迅速扩张,许多地方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财政压力与日俱增,赤字规模不断扩大。而且随着中央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和以增值税转型为先导的新一轮税制改革逐步拉开序幕,地方财政在未来的几年里将会面临更大的挑战。因此只有建立稳固、平衡和强大的财政,才能保证财政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这不仅是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本身的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党和国家对财政工作始终高度关注,不论是在2002年召开的全国财政理论研讨会上,还是在党的“十六大”的报告里,国家都强调了在改革与发展中建立稳固、平衡和强大的国家财政的必要性。
我国地方财政问题是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探讨地方财政问题的大经济背景是:我国正处于经济管理模式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已经构筑了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尽管目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尚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必须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强化国民待遇、公平自由竞争等要求。这些都决定了我们不能忽视地方政府问题尤其是地方财政问题。
1994年建立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在维护原利益格局的基础上的一种新旧体制胶着状态下运行的改良型体制,“并没有给地方政府增加财政自主权”(罗伊·鲍尔,2000)。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矛盾和问题又逐渐暴露。目前,我国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赤字规模不断扩大,实际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日渐膨胀,地方财政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实际上,我国地方财政自求平衡的能力已十分薄弱,基层政权的财政收支矛盾已相当尖锐,以至于不少地方政府正常性开支都难以维持,政府职能难以履行。这不仅出现在经济欠发达的贫困地区,也出现在经济发达地区,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经济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和探讨地方财政问题,探求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对策,以促使地方财政良性运转就显得十分必要。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地方财政基本理论。首先从地方政府存在的依据入手,简要分析了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接着在合理界定地方财政职能范围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地方财政收支构成。
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地方财政压力的表现及成因。首先将我国地方财政压力的表现分为显形和隐性两大类,比较全面的列举和运用了大量数据和实例证实了这种压力的存在。然后结合我国财政体制沿革及即将进行的财税相关改革趋势,指出了我国地方财政在未来几年内将面临更大的考验。在成因分析部分,首先从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分析了财政压力的直接成因,包括各种主观和客观、合理和不合理的成因。在全面分析了直接成因之后,论文深入分析了体制层面的原因,找出造成我国地方财政压力的深层根源,从而有利于针对深层原因,寻找彻底有效地缓解我国地方财政压力的办法。
文章第三部分介绍了缓解我国地方财政压力的财税政策。在本部分,首先比较了发达国家几种典型的财政管理体制,并从中总结了一些可供我国借鉴以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成功经验。接着,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角度出发,探讨了是否应允许我国地方政府发行公债以及应如何完善我国地方税收体系两个主要问题,提出了作者的一些具体的政策建议。然后,从加强地方财政支出角度提出了加强地方财政支出总量控制、促进支出结构优化、提高支出效率的一些措施。最后,从体制改革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和改革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一些具体的措施。
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单靠财税制度本身的完善和改革,作用非常有限,还需要其他配套改革作为保障,因而本文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一些配套措施。通过改善财税政策实施外部环境,以使财税政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